吉林化工学院2022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




按照“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好调剂工作。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A类地区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各教学院可根据以上原则,根据学科特点制定调剂的其他学术条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提前公布。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工作要求

(1)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2)调剂工作由吉林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根据调出考生的调剂申请和考生调入单位的接收函,向考生调入单位寄送考生试卷等相关材料,试卷等相关材料不得由个人携带。

(3)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

(4)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详细要求以《吉林化工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规定为准。